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頁數 236
ISBN 978-988-75534-9-6
定價 HKD138
《屋簷下共處 ( 多層大廈不同持份者的法律權益 )》
內容簡介
由於香港在國際上的地理及政治環境,香港人口在1950年後迅速膨脹,形成了多層大廈的分層業權但土地共享模式。直到1970年,政府通過香港法例344章,《多層大廈(業主立案法團)條例》(其後易 名為 《建築物管理條例》 )),去制定「多層大廈」的管理模式。開啟了多層大廈的業主們,透過成立「法團」並利用《建築物管理條例》所賦予的法律權力,去自行協調大廈的維修補養,執行及履行所須面對的法律責任。
 
除了法例外,每座大廈本身的「大廈公契」,亦以明文規定該大廈的規管範疇,例如大廈業權份數,規劃大廈公眾地方及設施的維修保養責任……等。
 
本書取名為【屋簷下共處】,是希望針對多層大廈各不同持份者所經常遇到的問題, 例如 成立法團的方法及流程 、 法團 及 管 理委員會的權責 、 法團採購需知、 違反《建築物管理條例》的刑責 、 僭建物的相關權責 、 有關滲水糾紛及 其他 滋擾的法律原則 、 有關疏忽的法律原則 、 有關 轉承 責 任 的法律原則 、 保險索賠須知 、 感染 新冠肺炎的索償 與及 民事訴訟的程序 等等 提出有關的法律權益和可能的應對方法。本書內之各篇文章,乃取材於【物業管理天下】雙月刋內本書的兩位作者:許享明律師和蘇子毅大律師刋登於該刋內的有關文章結集而成。
律師
許律師是香港執業律師 《 物業管理天下 》 主编 曾於 1997/98 年間委任為暫委裁判司,並為
前香港律師會刑事委員會委員及前紀錄小組檢控律師。於 1990 年至 1997 年間協助「職業訓練局」舉辦多屆律師
事務所從業員的在職法律培訓。經常被邀以「建築物管理」為主題,作專題演講。自 2003 年起擔任浸會大學社
會工作系客席講師,並為浸會大學基金 榮譽會董。
許律師自
1993 年以來,多番被委任為港澳獅子總會法律顧問及憲章小組主席,亦為香港黑龍江經濟合作促
進會董事及香港基本法研究中心執行委員。
蘇子毅博士 蘇博士是大律師、特許工程師、經驗豐富的調解員、仲裁員和審裁員。他亦為香港仲裁師協會的資深會員和香港工程師學會的會員。
蘇博士名列於香港大律師公會的調解員名單和仲裁員名單、香港工程師學會的仲裁員、調解員和審裁員名單以及香港仲裁師協會的調解員和審裁員名單。
蘇博士擁有廣泛的民事和刑事執業經驗,包括物業管理糾紛、建築糾紛、商業糾紛、股東糾紛、財產糾紛、婚姻和家事糾紛、人身傷害糾紛等。他也經常於刑事案中代表控方或辯方。除了處理許多民事訴訟外,他亦曾擔任紀律聆訊的法律顧問。在成為大律師之前,他擁有超過20年的工程和項目管理經驗,專門從事香港和海外鐵路擴展的設計和施工。